1、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公乌素矿三号井东南部不可采煤层煤炭资源量核查报告》中所核查的(略)、(略)、(略)、(略)号煤层可采原煤量共约(略).(略)万吨煤炭,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评估报告指标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拉运过程需符合环保部门、交警部门相关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现场道路运输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物的运输途径的通畅,请意向受让方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及现场情况。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本次处置的煤炭处于埋藏状态,根据政府会议精神确定由神华公乌素煤矿作为治理主体实施火点治理,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与治理主体协商治理产生煤炭的堆放及拉运事宜。受让方须根据治理主体火点治理进度或通知及时将治理产生的煤炭拉运离场,避免侵占施工作业面影响工程进程,受让方需承担不及时拉运侵占施工作业面及拉运离场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转让方治理产生的煤炭在治理区域积压。 4、本次转让标的物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提供的《公乌素煤矿三号井东南部不可采煤层煤炭资源量核查报告》中核查的(略)、(略)、(略)、(略)号煤层,所示煤层编号及可采原煤量分别为:(略) 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 补款金额计算公式为: (略)#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略)#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略)#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略)#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为: (略)#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略)#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略)#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略)#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略)#每吨评估价(略)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略)%。 以上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标的勘验地点为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煤矿三号井东南部区域,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略)6、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资产转让后,转让方开具(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略)、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略)、本项目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按照本项目成交价计算,一次性包死,不因资产交接情况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