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澄清答疑信息:
1.招标文件提到投标人情况介绍表中的财务状况这一栏的数据
疑问:(略)
答复:(略)
《投标人情况介绍表》若篇幅不足,可按原格式扩展填写。
2.招标文件提到提交地点是:(略)
疑问:(略)
答复:(略)
三、更正信息
3.原招标公告的第四点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更正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递交(含邮政寄送、商业快递、速运等合法物流寄送方式,下同)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略)
递交要求:(略)
二、邮寄/快递递交
寄送地址:(略)
收件信息:(略)
送达认定:(略)
特殊说明:(略)
注:(略)
4.“附件一评审细则”的“五.资格审查”内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
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
四、其他补充事项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