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略)](略)号、顺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措,招标人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价为:(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为大型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含暂列金(略)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略)元)元;
2.5 工期要求:(略)(略)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略)〕(略)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略)】(略)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略)〕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闽建筑〔(略)〕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根据闽建许函〔(略)〕(略)号和闽建许((略))2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4、根据闽建办筑函【(略)】(略)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略)-(略)-(略) (略):(略)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略)-(略) (略):(略)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顺昌县龙山路6号,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略),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略)号招标大厦C座C(略)室,邮编:(略)
电话:(略)-(略)、(略),传真:/
联系人:(略)陈女士、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路(略)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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