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聘体检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
(一)选取一家体检服务机构,承担省分公司各类招聘拟录用人员的体检服务工作。体检项目见下表:
序号 | 体检项目 |
1 | 一般检查:(略) |
2 | 内科检查:(略) |
3 | 外科检查:(略) |
4 | 眼科检查:(略) |
5 | 耳鼻喉检查、口腔检查。 |
6 | 心电图检查。 |
7 | 腹部超声检查:(略) |
8 | 胸部正位(不出片):(略) |
9 | 血常规。 |
(略) | 尿常规(男)。 |
(略) | 尿常规(女)。 |
(略) | 血生化:(略) |
(略) | 血免疫:(略) |
(略) | 其他影响正常履职的检查项目。 |
(略) | 免费早餐 |
(二)服务期限:(略)
注:(略)
(三)标段划分:(略)
(四)技术(服务)规范:(略)
四、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略).4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费用由省分公司承担,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单价限价(略)元/人,每年预计(略)人,服务期3年,总价限价(略)元。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注:(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略)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投标人须为在长春市内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具有完成本项目全部合同内容的符合相关体检的医疗机构资质的专门体检机构,持有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投标人须具备为公务员录用、国有企业新员工入职等提供标准入职体检服务的相关经验与能力,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服务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未体现金额,则需提供对应的结算单(需合同甲方盖章)或发票等证明材料,结算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体现的服务内容明显与合同不符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十一)其它信誉要求:(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略)月2日至(略)年(略)月4日,每日上午(略):(略)
供应商报名需要上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公告第五项第(九)条要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文件费用支付凭证。
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略)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略)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略)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略)
(四)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略)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略)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