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营业执照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分支机构参与征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征集;连锁经营企业应由总部参与征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可以用名单中一家当地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授权承接本次服务的当地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名单。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完成电子签章。 |
| 2 | 机动车维修服务备案合法有效 |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备案证明,并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完成电子签章。 |
| 3 | 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 供应商的维修经营场所须位于商洛市辖区范围内,并已取得该场所土地的使用权(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参与征集时,应提供当地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场所,并已取得该经营场所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注:(略) |
| 4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略)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参加征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选其一),完成电子签章。 |
| 5 | 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并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略)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须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完成电子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并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略)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缴费种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完成电子签章。 |
| 7 |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须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完成电子签章。 |
| 8 | 信用记录查询及声明合法有效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完成电子签章。 |
| 9 | 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合法有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供应商须以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响应,并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提交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函,完成电子签章。 |
| (略) | 控股关系承诺合法有效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完成电子签章。 |
| (略)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征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并签章。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征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完成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