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廉食堂”食材供应商选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清廉食堂”管理,保障干部职工饮食安全与健康,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食材采购环境,安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清廉食堂”食材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信为本、廉洁自律”标准,确保食材供应透明化、规范化、清廉化。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报名参与:
(一)基本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供应品类确定);经营范围包含食材生产、销售或配送,能提供米、面、油、肉、蛋、蔬菜、调味品等食堂日常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能力要求。具备稳定的食材采购渠道和供货能力,能保障每日食材新鲜、及时配送,满足食堂日常及应急需求;食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可提供批次质检报告或合格证明;拥有与供货规模相匹配的仓储、运输设施(如冷藏车、保鲜设备等),确保食材安全。
(三)清廉诚信要求。承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自愿签订《廉洁供应承诺书》,杜绝向我局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品、宴请等不正当利益;近3年内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商业贿赂等不良信用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同意接受我局及第三方机构对食材质量、价格、供应流程的监督检查。三、报名时间及要求(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资格审查。我局组织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内审股、计财股以及职工代表成立评审小组,于(略)月(略)日(略):(略)
(二)实地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我局于(略)月(略)日前组织评审小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环境卫生、食材来源、仓储条件、质量管控措施进行核查。
(三)综合评审。评审小组结合资质、报价、质量承诺、供货能力、廉洁信用等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于(略)月(略)日(略):(略)
(四)结果公示。初选名单在我局机关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食材供应合同》及《廉洁协议》,明确供应品类、价格、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五、廉洁纪律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廉洁承诺,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我局工作人员输送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宴请、旅游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局工作人员严禁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官网地址:(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略)月1日
附件:
1.“清廉食堂”食材供应商报名表
2.廉洁供应承诺书
(注:(略)
附件1
“清廉食堂”食材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填写内容 | 备注 |
1.供应商基本信息 |
1.1 | 单位名称 | | 与营业执照一致,加盖公章 |
1.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1.3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 姓名及联系电话 |
1.4 | 经营地址 | | 详细地址(含仓储地址) |
1.5 | 成立时间 | | 年 月 日 |
1.6 | 注册资本/资金 | | 万元 |
1.7 | 经营范围 | | 需包含食材供应相关品类 |
2.资质证件信息 |
2.1 | 营业执照编号 | | 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2.2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 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2.3 | 其他资质(如生产许可证) | | 如有请填写并附复印件 |
3.供应能力信息 |
3.1 | 主要供应食材品类 | □米/面/油□肉/蛋/禽□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其他(请注明): | 可多选,其他品类需补充 |
3.2 | 日均最大供货量 | | 例如:(略) |
3.3 | 配送车辆数量及类型 | | 如:(略) |
3.4 | 配送覆盖范围及响应时间 | | 例如:(略) |
3.5 | 质量检测能力 | □ 自检 □ 委托第三方检测 □ 无(需说明保障措施) | |
4.廉洁与信用承诺 |
4.1 | 是否签订《廉洁供应承诺书》 | □ 是 □ 否 | 需随表提交承诺书原件 |
4.2 | 近3年是否有失信记录 | □ 无 □ 有 |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
4.3 | 近3年是否有食品安全事故 | □ 无 □ 有 | |
5.其他补充信息 | | 如合作过的单位、荣誉资质、服务优势等 |
6.报名人声明 | 本人承诺:(略) |
附件2
食材廉洁供应承诺书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为确保向贵单位食堂提供安全、优质、合规的食材,并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维护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与诚信,本单位(以下简称“承诺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廉洁自律承诺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方及所有参与食材供应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代表、配送人员、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回扣、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不向贵单位采购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现金、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不正当利益,或为其谋取私利提供便利。
(二)规范合作流程。所有食材采购、报价、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均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不通过虚报价格、伪造资质、串标围标等手段获取供应资格或不当利益。
主动配合贵单位的廉洁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食材采购凭证、供应商资质、检测报告等资料,不隐瞒或篡改信息。
(三)杜绝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承诺方与贵单位相关负责人无任何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将主动向贵单位书面声明。
二、食材质量与安全承诺
(一)确保食材品质达标。严格执行食材采购验收标准,保证所供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杜绝腐败变质、过期、假冒伪劣、来源不明或“三无”产品。提供的肉类、蔬菜、粮油、调味品等食材均具备合法来源证明、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及质量检测报告,可追溯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二)规范储存与配送。建立食材储存、运输全程冷链或保鲜机制,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变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配送车辆定期消毒,配送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
(三)主动承担质量责任。若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贵单位人员健康损害,承诺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罚款等),并接受贵单位依据合同约定采取的终止合作、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三、违约责任与监督
(一)违约处理。若违反上述承诺,贵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要求承诺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存在廉洁违规行为的,承诺方自愿接受贵单位通报批评、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接受监督与举报。承诺方自愿接受贵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廉洁举报电话(承诺方电话:(略)
四、其他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食材供应合同一致。如合同续签或合作内容变更,本承诺书自动延续或相应调整。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方式:(略)
日期:(略)
监督方(贵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姓名:(略)
联系方式:(略)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