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租资产清单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招租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月) | 保证金(元) | 是否有原租户 | 备注 |
| 1 | 联合广场A座8楼(略)室 | (略).(略) | (略).(略) | 5 | 无 | (略) | 否 |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等由承租方按时自行缴纳至物管,其中所产生的空调电费、水费按照承租面积(建筑面积)据实分摊支付。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2、其他经济组织;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仅作办公使用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3年 ■4-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租金季度支付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租金五年内递增不低于6%,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租金。 |
| 履约保证金 | 首年第一个月租金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略)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经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