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包)编号:(略)
招标答疑澄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等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和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没有医疗专项工程相关图纸,请提供此部分图纸;
答:(略)
2、招标文件清单手术室部分只有暂估价,没有清单明细表,请提供此部分清单明细表。
答:(略)
3、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质量目标为合格或以上,而且文件通过勾选,已经明确“发包人未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 ”,但评分因素中“招标企业获得奖项”要求“近 3 年来((略)年1月1日至今)企业获奖:(略)
答:(略)
4、企业纳税情况 投标人累计获得(略)次以上(含)纳税信用A级的得(略)分;获得5-(略)次的得7分;获得1-4次的,得1分,1.须提供税务系统查询打印件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2.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要求只计算联合体其中一方的累计次数。要求投标人累计获得(略)次以上(含)纳税信用A级的得(略)分(满分);设置如此苛刻的满分条件,明显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目前所有企业均只能在网上查询8年为最高,税局均无法找到以前记录,建议调整为正常网上能查到的8年最长时间为满分(略)分,以保证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的公平公正。
答:(略)
二、招标文件澄清:
1、补充医疗专项主材品牌推荐表,详见本答疑澄清通知附件四。
2、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不变。
3、若本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发布的答疑澄清通知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略)年(略)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