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公告
湖自然资规告字((略))(略)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略)-(略)号地块和(略)-(略)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 |
(略)-(略)号 | 南浔区双林城镇单元(略)-(略)-(略)B-2号地块(东侧为虹凤南路,南侧为房屋,西侧为虹桥港,北侧为双林塘) | 商业用地,商业(略)年 | (略) | 1.3<容积率≤2.0 | (略) | (略) | 成交价的(略)% |
(略)-(略)号 | 南浔区塘北单元(略)-(略)-(略)A号地块(东侧为河流,南侧为頔塘,西侧为规划公园,北侧为(略)国道) | 商业用地,商业(略)年 | (略) | 1.3<容积率≤2.0 | (略) | (略) | 成交价的(略)%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不符合国家、省市土地调控政策的不得参与竞买。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入选),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略)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略)
报名时间为:(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拍卖时间:(略)
(略)-(略)号地块,(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略)
六、地块有关要求:
1、(略)-(略)号地块在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的情况下可转让;前述建设约定、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2、(略)-(略)号地块在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的情况下可转让;前述建设约定、该宗地取得土地后建设的业态及建成后的业态由南浔区东迁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
3、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配建相关人防设施,具体和国动办对接,要求详见地块建设条件。
4、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地块建设条件,具体和建设部门对接。
5、其它相关配建要求详见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
七、特别提示:(略)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高先生(略)-(略)
双林自然资源所施女士(略)-(略)
南浔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谈先生(略)-(略)
2.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略)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