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略)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名师荟萃,英才辈出。学校为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高校、“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工作实施单位、“幼师国培”示范性综合改革培训基地、“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实施单位、“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帮扶高校,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师资培养基地、“湖南省教育家精神实践基地”新时代基础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校长(园长)实践基地;(略)年获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略)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略)〕1号)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接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人岗相适、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师范学院官网(http:(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略)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略)%、专业技能测试占(略)%、面试占(略)%。
笔试:(略)
专业技能测试:(略)
心理测试:(略)
面试:(略)
合格分数线:(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综合成绩须合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与同岗位在编人员享受同样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说明事项
1.应聘者对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凡在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主动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备案。符合报备范围的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4.本招聘方案由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长沙师范学院
(略)年(略)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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