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监测样地范围涉及辽宁省全部(略)个地市。项目监测对象为辽宁省行政区内的主要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地、湿地、海洋、水体、城乡和农田7类生态类型共(略)个点位,抽取开展监测样地总数的(略)%进行质控抽测。
★二、服务需求
(一)监测范围及内容
1.调查范围:(略)
2.调查内容:(略)
表1 辽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指标
| 类别 | 监测指标/内容 |
| 地面监测 | 原生功能群种 | 植物群落乔木层:(略) |
| 植物群落灌木层:(略) |
| 植物群落草本层:(略) |
| 指示生物类群 | 鸟类、蝶类、两栖类、哺乳类的种类及个体数量 |
2.监测频次
森林、农田、城乡、水体、海洋、草地和湿地类型样地指标监测频次参照表2。
表2 生态质量地面监测时间及频次
| 监测指标 | 监测内容 | 监测时间 | 监测频次 | 备注 |
| 原生功能群种 | 植物群落乔木、灌木和草本层 | 6-9月 | 1次/年 | 开展陆地植物群落监测,年际间保持物种在相同物候期进行监测。 |
| 指示生物类群 | 鸟类 | 3-7月繁殖期(越冬期选做) | 繁殖期至少2次/年;越冬季建议1次/年 | 繁殖期鸟类2次监测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略)天。监测时段选取鸟类最为活跃的时间,清晨为5点-9点,下午为4点-8点。 |
| 蝶类 | 4-7月 | 至少1次/年(建议6-7月),其他月份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频次 | 在晴朗、微风天气时开展监测,每天的监测时间一般为9:(略) |
| 两栖类 | 4-7月 | 原则上每天的监测时间为夜间,可根据两栖动物习性调整。 |
| 哺乳类 | 全年 | 至少(略)小时/相机 | 推荐采用红外相机法,每个样地不少于3个样点,每个样点不少于3台红外相机 |
| 质量要求 | 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植物志》等权威论著鉴定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可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
3.监测方法
(1)样地、样线布设要求
以样地中心点为圆心,在2公里半径范围内随机布设监测样地/样线并开展监测。
1)样地及样方大小
森林、荒漠、湿地生态系统:(略)2(即(略) m × (略) m,样地形状应尽量按照要求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同),乔木层样方大小为(略) m × (略) m,灌木层样方大小一般为5 m ×5 m,草本层样方大小为1 m × 1 m。
草地生态系统:(略)2(即(略) m ×(略) m),样方布设参考森林生态系统灌木、草本层样方布设要求。
2)样方数量
每个样地中随机布设3个样方。森林生态系统样方布设时,需要在乔木样方内同时布设灌木样方和草本样方,以保证森林生态系统垂直结构的完整性,每个样地监测9个样方(3个乔木、3个灌木和3个草本),在乔木层样方((略) m×(略) m)内设置对应的灌木层样方(5 m × 5 m)和草本层样方(1 m × 1 m)。
3)样线布设
指示生物类群监测采用样线法,在相应的样地内(或周边)至少布设2条1-3 km的样线,样线沿公路、小径、步道设置,覆盖样地内所有典型生境类型,样线之间至少间隔0.5 km。
4)红外相机布设
对于哺乳类监测建议使用红外相机方法,在样地周边划定大小为1km×1km网格,并在网格内设置观测样点,每个样地至少布设3个样点(样点之间距离为0.5 km以上),每个样点布设至少3台红外感应自动相机,整个样地至少9台相机。
(2)森林样地监测指标及方法
1)样地生境描述
记录样地定位信息、样方布设信息、地貌特征、气候特征、植被类型、利用方式、利用强度等。
2)植物群落特征
乔木层:(略)
物种名称:(略)
多度(个):(略)
高度(m):(略)
冠幅(m):(略)
胸径(cm):(略)
郁闭度(%):(略)
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cm):(略)
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g/m2):(略)2样方总凋落物量。
群落优势种:(略)
注意事项:
树种记录:(略)
胸径测量:(略)
灌木层:(略)
物种名称、高度监测方法同乔木层群落。
多度(个):(略)
基径(cm):(略)
丛幅(m):(略)
盖度(%):(略)
草本层:(略)
物种名称、高度、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等测定方法参考灌木层监测方法。生活型参考《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地方植物志等确定。
多度(个):(略)
盖度(%):(略)
生物量(kg):(略)
监测数据准确性原则:(略)
监测数据命名规则:(略)
图片资料主要包括区域、样地和物种三个尺度上的图片。区域尺度上的图片主要指区域景观图像,可以反映样地周边地区植被、地形地貌等特征,原则上不少于4张(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命名规则为:(略)
监测结果原则上通过野外监测自动传输系统APP现场填报。
(3)草地、荒漠监测指标及方法
草地和荒漠类型样地监测指标和方法参考森林类型样地相应的监测方法。
(4)湿地监测指标及方法
监测范围包括岸边带、沼泽、消落带等水陆交界区域,植被主要监测内容参考森林生态系统。
(5)水体和海洋监测指标及方法
水体和海洋监测方法参考《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十五)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十六)其他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二十八)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的相关要求。
1)水体监测方法
根据河流自然、社会属性特征或管理要求,沿纵向划分为不低于3个相对均质的代表性河段,且长度不宜大于(略)km;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宜每(略)~(略)km设置1个河段,二级及以上支流宜每(略)~(略)km设置1个河段。每个代表性河段至少设置1个监测河段,河段上下游差异较大时应增设监测河段,监测河段长度按(略)倍河宽确定最短不小于 (略)m,最长不大于 (略)m。
在监测河段内等距布设(略)个断面;断面间距可依据监测便利性和安全性适当调整。在监测河段或监测断面上布设监测样方、样带、垂线。
2)水生生物监测内容
①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
样品采集:(略)
样品洗涤分拣:(略)
样品的固定和保存:(略)
样品计数和鉴定:(略)
②浮游植物
样品采集:(略)
样品固定和保存:(略)
沉淀和浓缩:(略)
样品计数:(略)
③浮游动物
样品采集:(略)
样品固定和保存:(略)
沉淀和浓缩:(略)
样品计数:(略)
原生动物样品吸取0.1m,置于0.1ml计数框内,盖上盖玻片,在显微镜(略)倍物镜下全片计数;同一样品计数-片,片计数结果相对偏差应不大于,否则计数第、片,取其中数值相近2片的平均值。
轮虫样品吸取1m,置于1ml计数框内,在显微镜(略)倍物镜下全片计数;同一样品计数2片,2片计数结果相对偏差应不大于(略)%,否则计数第3片,取其中数值相近2片的平均值。
枝角类和桡足类样品用5mL计数框分若干次全部计数。如样品中个体数量太多,可将样品稀释至(略)m或(略)mL,吸取5mL样品,置于5mL计数框在显微镜4倍物镜下全片计数。每瓶样品计数2片。
无节幼体若在样品中数量少,则在甲壳动物样品中同时全部计数;若数量多,则在轮虫样品中同轮虫一起计数。
④着生硅藻
样品采集:(略)
样品固定与保存:(略)
样品消解:(略)
封片制作:(略)
计数:(略)
⑤大型水生植物
样品采集:(略)
样品鉴定:(略)
监测数据准确性:(略)
(6)城乡生态系统指标及方法
仅开展指示生物类群指标中鸟类监测。
(7)指示类群监测指标及方法
鸟类、蝶类的种类和数量等监测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蝴蝶》。
1)鸟类
繁殖期鸟类监测采用可变距离样线法。样地内如有保护区,则在保护区内、外均设置样线。样线长度1-3 km。每条样线每年开展2次监测,两次监测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小于(略)天。监测时以1.5-3 km/h的速度沿样线行进,记录样线上三个距离(0-(略) m、(略)-(略) m、(略) m以上)范围内及飞行鸟类的种类、种群数量和生境信息。
越冬水鸟监测采用分区直数法。选择越冬水鸟集中分布的代表性湿地作为监测样地。根据地貌、地形和鸟类分布情况,对整个样地进行分区,各区域界限明显,水鸟计数不致重复。记录各个分区中的鸟类种类、数量和生境信息,最后汇总整个样地内水鸟的种类和种群数量。选择风力不大、能见度较高的晴朗天气,对越冬水鸟开展监测。
监测数据准确性:(略)
2)蝶类
在晴朗、微风天气时开展监测,每个样地样线数为1条。如果样地内有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外设置的样线数量应大致均衡。每条样线长度1-2 km,两条样线之间的间隔大于(略) m。
监测时沿样线缓慢匀速前行,速度1-1.5 km/h。记录样线左右各2.5 m、上方5 m、前方5 m范围内见到的所有蝶类的种类和数量。不重复计数同一只个体和身后的蝶类。在悬崖或水边,可沿样线记录一侧宽度为5 m范围内的数据,监测范围之外见到的种类,可写入备注栏中。若蝶类数量过大,可登记估计值或使用相机拍摄后计数。监测时以2人1组为宜,1人调查监测,另1人记录和网捕(对于不能确定的种类)。监测时间为9:(略)
监测数据准确性:(略)
3)两栖类
样线法:
样线尽量涵盖不同生境、不同海拔,涵盖保护区内和保护区外。监测样线每年固定,遇到严重破坏不能持续监测,则在附近相似样地设置替补样线,并编设新的样线编号。
样线长度:(略)
监测时行进速度为1 km/h,以记录物种和个体数量为主,水陆交汇处各1m宽。对于树栖蛙类,记录2 m(含)以下的个体。
样线法每年至少监测1次,原则上涵盖繁殖期和非繁殖期。每天的监测时间为天黑后半小时至次日凌晨1点之前。
样方法:
样方法主要适用于迁移能力弱且狭域分布(极小种群)的两栖类物种监测。在监测样地内随机设置7-(略)个5 m×5 m 或 (略) m×(略) m样方,调查该样方内的所有两栖类物种。
监测数据准确性:(略)
4)哺乳类
红外相机架设位置一般距离地面0.3-1.0 m处,架设方向尽量不朝太阳直射处。相机镜头与地面大致平行,略向下倾,一般与动物活动路径呈锐角夹角,并清理相机前的空间,减少对照片成像质量的干扰。对相机进行编号,并用GPS仪记录位置。每一个样点应该至少收集(略)个相机工作小时的数据。根据设备供电情况,定期巡视样点并更换电池,调试设备,下载数据。记录各样点拍摄起止日期、照片和视频拍摄时间、动物物种与数量等信息,归档保存。
监测数据准确性:(略)
二、成果形式
(一)数据集:(略)
(二)报告:
1)各年度《辽宁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与分析报告》3份;
2)《辽宁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与分析总体报告》1份;
3)《辽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质量控制报告》1份。
(略)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推进构建与完善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根据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印发的《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略)-(略)年)》(环监测〔(略)〕(略)号)要求,自(略)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质量样地监测工作,为生态质量指数计算提供数据支撑。(略)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了《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生字〔(略)〕(略)号),明确了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的监测目标、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内容、监测时间/频率和监测方法,并且明确要求各省要对本省的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
根据《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略)-(略)年)》(环监测〔(略)〕(略)号)的质量控制要求,需要响应单位在(略)—(略)年辽宁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中抽取质控监测样地,并制定质控工作方案,实现对样地监测工作的全流程同步质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并编制辽宁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质控报告。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略)
三、项目技术要求
按照《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略)-(略)年)》(环监测〔(略)〕(略)号)和《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生字〔(略)〕(略)号)要求,进行省级生态质量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对同步质控样地的监测队伍、监测设备、监测方法、数据记录和审核归档等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并组建质控监测团队同步开展样地监测。要求完成(略)个生态质量森林样地的同步质控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植物群落质控监测
在辽宁省(略)—(略)年计划开展的所有森林样地中,根据以下原则,在与采购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选取(略)个森林样地开展与监测团队同步的植物群落监测,监测指标和方法与《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生字〔(略)〕(略)号和《(略)年全国生态质量监测工作方案》(总站生字〔(略)〕1号)文件中的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国家对辽宁省进行生态质量样地质控时,配合开展国家质控迎检工作,为采购方提供国家质控样地检查工作的现场技术支撑等。
质控区域的选取和监测遵循以下原则:
1.代表性原则:(略)
2.优先性原则:(略)
3.均质性原则:(略)
4.时效性原则:(略)
(二) 监测数据质量分析
对(略)—(略)年辽宁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植物群落监测数据进行检查与质量分析,包括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对质检和质量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三)项目预期成果
1.数据成果
质控监测数据集1套,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略)个质控森林样地的所有监测数据。
2.资料成果
根据质控样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质量分析结果,形成《辽宁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质控报告》1份。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 2.开标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解密时间为(略)分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4)未按时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