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含港澳台);(二)竞租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 偿债能力;(三)竞租人在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四)竞租人必须承诺不得将本项目房产进行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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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略)年5月起1-5年 |
| 租金挂牌价 | 标的1:(略) | 租期每满二年,按年度实际租金为基数递增3%,至租赁期结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承租人如需装修,招租方提供给承租人最多不高于3个月免租装修期。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按季度支付,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季度前月(略)日前,承租人将下季度租金准时交招租方账户,并由招租方提供租赁发票(可延迟交纳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逾期交纳,每超一天招租人按欠缴当月租金的5%加收滞纳金,并开具发票;如承租人连续2月不交纳租金,招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清算租金及相关费用。 |
| 租赁押金 | 装修期间装修保证金为年租金的(略)%,装修结束后转为租赁押金(原则上履约保证金不能冲底房租),待租赁合同结束后承租人将房屋完好返还(已装修和新增装修含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归招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返还时承租人不得就房屋装修花费向招租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招租方概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承租人租赁合同结束,交清相关费用后及将房屋完好返还后,一周内招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
| 交易保证金 | 标的1:(略)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