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港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厂房装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港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淮安涟水县发展改革委以涟水发改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安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港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厂房装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略) (2)采购质量标准:(略) (3)施工质量标准:(略) 2.2 招标范围:(略) 采购与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包含范围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调整的权利。 施工内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满足信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能力。 3.2.1 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略) 3.2.2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略)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略)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3.4.2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注:(略)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诚信库中链接。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略) 年7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2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8.3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略)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3.8.3 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略)〕(略)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略) 4.3工具维护费:(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如下: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链接诚信库。 |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满足信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能力。 (1)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略)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略) | 提供有效证书,并链接诚信库。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略) | 提供有效证书,并链接诚信库。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 投标人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注:(略)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 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链接诚信库。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符合要求。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略)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 1、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且有效。 2、提供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并链接诚信库。 |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1)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经济标:(略) 商务标:(略) 工程业绩2 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初步设计文件 ((略)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5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5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2.5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2.5分)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分) |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3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3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0.4分)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注:(略) 2.初步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初步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技术标暗标的编制要求:(略)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 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略)分) |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略)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3 |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的编制要求:(略)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本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本项目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组成员: 施工负责人:(略) 3.本项目拟投入的设计项目组成员: (1)设计技术负责人:(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造价专业负责人:(略) 注:(略) 2.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即视同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所有涉及到职称证书的均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相关职称。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企业颁发的,应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或官网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以上人员相关证书、第二代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且相关内容均须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诚信库。 | 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 注:(略)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诚信库。 3.评分项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不可以重复。 4.上述材料所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此业绩不得分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6.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2)定标标准: 本项目将选择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作为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①(略)年1月-(略)年(略)月利润情况。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略)年1月-(略)年(略)月各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未出现亏损)。 (2)企业信誉及获得的奖项。 (3)企业业绩情况(提供承揽过建筑装修项目的业绩)。 (4)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等方面,考察项目管理机构在评标环节的得分情况。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初步设计文件与设计任务书要求契合度高的优于契合度低的; ②评标环节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企业; ③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建筑设计类奖项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奖项少的企业。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