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略)年5月-(略)年(略)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3.现场勘察及答疑:(略)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 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 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详见:(略)
(略)、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评审过程、中标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