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略)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略)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
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附件 | 修改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文 | 附表四:(略) |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修改 | 1.二楼实训实清单 2.三楼药膳房清单 | 删除 详见附件 |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略)
日期:(略)
附表四:(略)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略)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5年(含)-(略) 年(不含)的,得0.(略)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略)分。 2)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安全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略)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5年(含)-(略) 年(不含)的,得0.(略)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略)分。 2)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安全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造价负责人 | 2 | 1)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略)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5年(含)-(略) 年(不含)的,得0.(略)分;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略)分。 2)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造价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质量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略)年或以上的,得1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5年(含)-(略) 年(不含)的,得0.(略)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0.(略)分。 2)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质量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项目管理团队答辩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同时参加,每个投标人答辩时间不超过(略)分钟)。 (1)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阐述要点包括但不限于:(略) (2)评委针对项目情况及其陈述内容、施工组织方案提出问题,由讲解人员进行解答。 优:(略) 良:(略) 中:(略) 注:(略)5)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项目管理团队答辩评分汇总分为:(略) |
企业资信 | 企业业绩 | 3.6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 1)完成(略)项(不含(略)项)以上的,得3.6分; 2)完成(略)-(略)项的,得1.8分; 3)完成(略)-(略)项的,得0.8分; 4)完成6-(略)项的,得0.4分; 5)完成1-5项的,得0.1分。 |
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为0.4分,最高得0.8分; (2)获得省、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0.1分,最高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0.8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奖项证书),每项得0.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分。 |
第三方评价 | 0.6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企业类称号的,得0.6分。 |
合计 | (略) | |
注:
1、项目管理机构:
1.1、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略)年(略)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1.2、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职称证书为正高级或教授级的,其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其取得相应职称专业的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通过时间开始计算)。
1.3、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1.4、人员业绩:(略)(5)人员业绩的名称和岗位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业绩:(略)
3、工程研发能力:
3.1技术创新QC成果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①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国家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②省或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③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技术创新QC成果,其他非房建类成果(如:(略)
④技术创新QC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上的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等须体现房建工程相关的内容,如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等不能体现有房建工程相关的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房建工程项目技术创新QC成果。
⑤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该获奖不得分。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
(2)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2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获奖证书和对应工法的科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鉴定证书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