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村街道安宁村团圆河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村街道安宁村团圆河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已由常州市水利局,以批文名称:(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略)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略) 2.3.2对应投资金额:(略)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略) 2.5工程级别:(略) 2.6质量目标:(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略) (5)项目经理要求:(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为准,若无 以上证明材料,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 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7)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略)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略) (9)信用等级要求:(略) ((略))施工设备要求:(略) ((略))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 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 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以下简称“省主体信息库”)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 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 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2 下载招标文件 4.2.1 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 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略)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5.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 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 利工程”-“开标直播”。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略).信用等级要求 | / | (略).施工设备要求 | / | (略).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略))项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7.4 分值构成:(略)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 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略)分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为(略).(略)元。 1、打分 ABC 评标基准价 J=(A×(略)%+B×(略)%+C×(略)%)× K 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略) 注:(略) 下浮率Δ取值:(略) ②Δ值、K 值、B值的抽取、确定:(略) 2、以经评审的ABC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略)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比对ABC评标基准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每低1%减扣的分值为0.5分,每高1%减扣的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投标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 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 (略)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略)分 | 1 | 施工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 工场布置、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契合现场场地设 置,布置得当。 赋分标准:(略) | 2分 | 2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 | (1)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合理; (2)劳动力配置合理。 赋分标准:(略) | 2分 | 3 | 施工方案可 行,措施合理 | 包括但不限于:(略) 赋分标准:(略) | 8分 | 4 |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 (2)有完整的网络计划图。 赋分标准:(略) | 4分 | 5 | 施工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1)质保体系健全; (2)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针对性。 赋分标准:(略) | 4分 | 6 | 安全生产体系措施 | 安全生产体系健全,安全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 理且安全措施费有保障。 赋分标准:(略) | 4分 | 7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 (1)对周围设施、河道的保护,交通组织等文明 施工有专门应对措施; (2)对施工生活废水及油污、噪声控制等有合理 的管控专项方案,有明确的管控。 赋分标准:(略) | 4分 | 8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程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保障措施可行。 赋分标准:(略) | 2分 |
注:(略)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 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略)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平台技术支持:(略) 8.1.2“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 平台技术支持:(略) 8.1.3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 CA证书,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8.1.4 本项目监督部门:(略)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