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房规[(略)]8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略)年下半年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的配租工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动态监管,在调查核实我区可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的基础上,组织本次配租工作,现将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配租房源情况
经统计,我区此次可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共计(略)套。
1.青和居项目(略)套(其中残疾户型2套),户型建筑面积(略).1—(略).6㎡,租金标准(略)元/月·㎡,物业费标准1.(略)元/月·㎡,由武汉致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2.青雅居项目(略)套(其中残疾户型1套),户型建筑面积(略).(略)—(略).7㎡,租金标准(略)元/月·㎡,物业费标准1.(略)元/月·㎡,由武汉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3.怡景雅居项目(略)套,户型建筑面积(略).(略)-(略).(略)㎡,租金标准:(略)
二、配租登记范围
持有(略)年(略)月(略)日(含)之前青山区核发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主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保障方式为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的保障家庭,均可参与此次配租登记。
三、配租时间及所需资料
1.登记时间及地点:
(略)年(略)月8日—(略)年(略)月(略)日(周一到周五)
(上午9:(略)
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登记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登记。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
2.选房时间:
⑴青和居项目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户数 | 选房序号 |
1 | (略)年(略)月(略)日 (星期一) | 上午(略):(略) | (略) | 1-(略) |
下午(略):(略) | (略) | (略)-(略) |
2 | (略)年(略)月(略)日 (星期二) | 上午(略):(略) | (略) | (略)-(略) |
⑵怡景雅居项目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户数 | 选房序号 |
1 | (略)年(略)月(略)日 (星期一) | 上午(略):(略) | (略) | 1-(略) |
⑶青雅居项目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户数 | 选房序号 |
1 | (略)年(略)月(略)日 (星期一) | 上午(略):(略) | (略) | 1-(略) |
2 | (略)年(略)月(略)日 (星期二) | 上午(略):(略) | (略) | (略)-(略) |
注:(略)
3.选房现场,请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⑴《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原件;
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2份;
⑷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选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代为选房,需提供街道或社区确认的委托手续。
四、选房地点
1.青和居、怡景雅居项目选房地点:(略)
2.青雅居项目选房地点:(略)
五、配租方式
1.参加登记后的持证家庭,经房产核查,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依照“属地—批次—轮候时间”的顺序分配。
2.具体按照保障人口由多到少确定选房顺序,同等数量保障人口按照“优先保障对象—普通保障对象”首次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选房顺序,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号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3.由项目运营机构按照选房顺序号具体实施选房工作,本次腾退房源配租按照保障人口3人户以上家庭优先选择(略)-(略)平以内大户型住房,剩余房源调剂2人户家庭选择后再调剂1人户家庭选择。
六、注意事项?
1.登记项目为三选一,登记时间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回执联交回户籍所在地社区。
2.凡需要参加登记配租的保障家庭应积极配合完成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保障资格复核未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保障资格复核的家庭,不得参加登记选房。
3.登记范围内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故不参加登记、参加登记后放弃选房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
4.申请人迟到的,可以在当场次其他申请人完成选房后补选房,2户或2户以上有上述情况的,申请人之间排列按原顺序号排列;申请人缺席的,可以在该批次申请人选房结束后参加选房,2户或2户以上有上述情况的,申请人之间排列按原顺序号排列。
5.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监管,参加登记后的持证家庭,经房产核查,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依照选房顺序配租,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6.选房结束后,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申请人按照《配租确认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与运营公司签订《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使用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7.签约结束后配租结果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详情请登陆:(略)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略)年(略)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