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略) |
| 项目编号:(略) | 信息披露期限:(略) |
|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以标的现场踏勘为准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一)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招租标的存在原承租户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可不需要现场踏勘。3.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踏勘,并和招租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执行标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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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装修和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具体用途由承租方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确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经营活动。 |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经营活动。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其他 | 租赁期限:(略) |
| 租金挂牌价 | (略)元/年 | 租金价格 | 第一年为成交价,第二、三、四的租金价为成交价按复利方式递增3%。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1、按季度付的方式缴纳租金,先付后用。2、承租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前交款,但不能迟交、少交。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略)%,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