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号 | 合同条款 | 意见及建议 |
1 |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7 | 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 | 建议改为合同签订后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2%。 |
2 | 专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中, | 1.合同补充文件(如有);2. 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5.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略).投标函及其附录; | 投标函及附录建议在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建议在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后; |
3 | 专用条款3.2.3 | 承包人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略) 万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须支付违约金(略)万元,以及主要人员更换的违约金条款, | 建议增加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如因承包人人员身体状况确实不能继续履职等情形,在获得发包人认可后可以更换; |
4 | 专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 “承包人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及各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和钢筋、商品砼等材料的使用计划,接到中标通知书 7 天内提交总体及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 | 建议改为合同签订后; |
5 | 专用条款(略).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略) | 建议明确到底是以《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还是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
6 | 专用条款(略).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略) | 未约定实际审核和支付时间,未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和计算方法,建议增加; |
7 | 专用条款(略).2竣工结算审核 |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略) | 建议增加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的竣工结算审核时间和签发竣工结算付款证书的时间; |
8 | 专用条款(略).1.2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略) | 条款含糊,与承包人违约责任条款不对等,建议均明确约定。 |
9 | 专用条款(略).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 ((略))竣工验收一次不通过,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的 1%作为违约金,每次累计。((略))消防验收一次不通过,向发包人支付 (略) 万元作为违约金(如有需求,含技术支持的费用),每次累计。 | 违约金建议调整为0.1%和(略)万元。 |
(略) | 补充条款(1) | 在施工场地内,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或导致行政处罚,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 建议改为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或导致行政处罚,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甲分包单位和甲供设备商的违约责任不应由我司承担。 |
(略) | 补充条款(2)((略)) | (2)由于本项目与其他分包项目施工交界面有可能会因施工特点和便利方面而发生工程量变更,发包人有权调整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子项是否由本项目承包人承担或由其他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承包人应予以服从,并为此调整(不作赔偿)((略))如果发包人因某些原因致部分工程量无法实施,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关工程量及合同价,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因此索赔。 | 建议删除此条款,明显违背了中标原则; |
(略) | 补充条款((略)) | ((略))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发生交叉作业而增加的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 建议增加:(略) |
(略) | 补充条款((略)) | 为应对临时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设备、取水设备等,所增加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 建议增加时间上限,如(略)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 |
(略) | 补充条款((略)) | 合同范围内所有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建议修改为:(略) |
(略) | 补充条款((略)) | 施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管部门停工整改、通报批评,承包人将无条件接受发包人解除合同。 | 建议改为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安全文明生产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管部门停工整改、通报批评,承包人将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和政府部门的整改要求,并承担相关损失。通报批评就解除合同,不太合理。 |
(略) | 专用条款(略).4.1补充条款((略)) | 绿化苗木为二级养护;养护标准一级 | 前后描述不一致; |
(略) | / | 本项目发包人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和安徽大学,建议在合同中列明各自的责任,谁为管理责任,谁负责付款等,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签认手续办理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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