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徐告字〔(略)〕(略)号)
(略)年(略)月1日
经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及河北恒贞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徐(略)-7号 | 土地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位置: | 徐水区洋丰路南、教育路北、园区三街东、双丰大街西 |
出让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略)% |
绿化率(%): | ≤(略)% | 建筑高度: | ≤(略)米 |
主要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略).(略)平方米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
宗地编号: | 徐(略)-(略)号 | 土地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位置: | 徐水区刘伶路南、东西一路北、太行大街西、巨力大街东 |
出让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1.(略) | 建筑密度(%): | ≤(略)% |
绿化率(%): | ≥(略)% | 建筑高度: | ≤(略)米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
[if !supportLists]1.[endif]设置邻里中心一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筑面积(略).(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规划设计基本要求:(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配套设施控制指标中的幼儿园按《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行。 |
主要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居住用地 | (略).(略)平方米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
二、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略)
五、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在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二)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三)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徐(略)-7号地块位于徐水中小企业科创园的徐水中小企业园片区规划范围内,产业类型为智能装备、新材料、都市消费品等产业,参照开发区“标准地”指导性标准,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5万元/亩,新上项目单位能耗不得高于上年规划企业平均能耗;
其他要求:(略)
徐(略)-(略)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分期交纳,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略)%,一年内缴清全部价款。
(五)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联系方式:(略)
刘女士(略)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