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徐告字【(略)】(略)号)
(略)年(略)月1日
经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及河北泰和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人民币) | 起始价 (人民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徐(略)年1号 | 徐水区巨力路南、纬十五路北、经十八街西、经二十二街东 | (略).(略)㎡ (合(略).(略)亩) | 居住用地 | (略)年 | >1.0,≤2.0 | ≤(略)% | ≥(略)% | ≤(略)米 | (略)万元 | (略)万元 |
徐(略)年2号 | 徐水区纬十五路南、纬十七路北、经十八街西、经二十二街东 | (略).(略)㎡ (合(略).(略)亩) | 居住用地 | (略)年 | >1.0,≤2.0 | ≤(略)% | ≥(略)% | ≤(略)米 | (略)万元 | (略)万元 |
徐(略)年1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略)〕(略)号)文件以及河北省和保定市相关文件执行;该宗地设置邻里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略)㎡,相关配套集中纳入邻里中心。
徐(略)年2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略)〕(略)号)文件以及河北省和保定市相关文件执行;该宗地设置邻里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略)㎡,相关配套集中纳入邻里中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略)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2、本次拍卖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3、本次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略)%,一年内缴清全部价款;
4、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