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微自资规告字〔(略)〕(略)号)
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临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三孔桥社区土地、南庄社区土地,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南庄社区土地,西临三孔桥社区土地、新河街,北临微山县创达置业有限公司土地。 | (略) | 商服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1.0<R≤1.6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西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商业街,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南阳湖路。 | (略) | 商服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1.0<R≤1.6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临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三孔桥社区土地,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西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南阳湖路。 | (略) | 商服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1.0<R≤1.6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昭阳街道境内,东临南庄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微山湖大道,南临泰山社区土地、三孔桥社区土地,西临部城社区土地、三孔桥社区土地,北临部城社区土地、南庄社区土地。 | (略) | 商服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1.0<R≤1.8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昭阳街道境内,东临三孔桥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南临山东锦亚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西临部城社区土地、商业街,北临部城社区土地、国有储备土地。 | (略) | 商服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1.0<R≤1.6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昭阳街道境内,东临三孔桥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微山湖大道,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西临三孔桥社区土地、泰山社区土地、山东锦亚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北临泰山社区土地。 | (略) | 商服住宅 | 住宅(略)年、商服(略)年 | 1.0<R≤1.6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 微山县(略)—(略)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洛房社区土地,南临微山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山东科为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土地,北临微山润康经贸有限公司土地。 | (略) | 工业 | 工业(略)年 | ≥1.0 | 详见挂牌文件 | (略) | (略) | (略) | (略) |
微山县(略)—(略)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2、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中,(略)-(略)、(略)、(略)、(略)、(略)、(略)号地块不接受个人申请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如自然人竞得该宗地后,其成交结果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略)年(略)月(略)日(周日)(略)时(略)分。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微山县(略)—(略)号:(略)
2.微山县(略)—(略)号:(略)
3.微山县(略)—(略)号:(略)
4.微山县(略)—(略)号:(略)
5.微山县(略)—(略)号:(略)
6.微山县(略)—(略)号:(略)
7.微山县(略)—(略)号:(略)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略)-(略)、(略)、(略)、(略)、(略)、(略)号地块,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微山县民政局签订《微山县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略)-(略)号地块采取“标准地”出让,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拟建项目应符合《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约定。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略)〕(略)号)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宗地可办理“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六)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略)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