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略)WT(略) | 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桑福路西侧 | (略).(略)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略) | 2.0≤R≤3.5 | M≤(略)% | ≥(略) | 其他制造业(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略) | (略) |
(一)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略)日内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略)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略)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东城街道申请设定(略)年(略)号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竞得方须与东城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城街道办事处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相关条款(含补充条款)。(由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八)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该项目为东城街道温塘现代化产业园区(温塘城中村片区)内政府主导模式的“工改M1”项目,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略)〕(略)号),可申请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申请全部工业生产用房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略)%。
(十)本宗地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业安置房项目,项目建成后用于回迁安置,回迁对象按照《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约定由东城街道办事处或其指定的单位统筹安排。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执行。(由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十一)如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略)日内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注册(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住所须在东莞市东城街道范围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和在东城街道纳税。(由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略)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略)WT(略)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略)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略)%,定金按成交价款的(略)%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东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