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略)年度海丰县附城镇池口片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略)年度海丰县附城镇池口片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联系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