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元/㎡·月 |
价格说明 | 每平方米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 5 日内,按第一年 3 个月租金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协议义务的担保。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3个月为一期缴纳,先付后用。 |
租赁期限 | (略)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须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3.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应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竞租人应提供承诺书)。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标的状况确认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应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承诺书);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出租年限:(略)出租方出卖、转让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的,除出卖、转让给出租方下属企业、控股企业、关联企业、参股企业等与出租方存在利害关系的企业、或因政策不能出卖、转让给承租方外,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方提前(略)日书面告知承租方。3.承租厂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承租方和承租厂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承租方可与承租厂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的受让人签订出租方主体变更租赁合同。4.承租方取得经营权后对标的的经营范围应按出租用途使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使用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5.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缴纳的方式(首次除缴纳3个月租金外,承租方还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租金时间和数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2天以上(略)天以内的,出租方以书面方式发限期催缴函至承租方,要求限期缴纳租金及违约金。(2)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略)天的,出租方以书面方式发停水停电催缴函,即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略)天,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资产,并继续追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4)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略)天,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追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6.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租金由第四年开始每两年递增3%。7.无论任何原因,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都不允许转租,不可合租、不可分租。如有转租意向企业需向出租方提供意向转租企业相关详细资料,经营业态需符合厂房出租用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8.产业定位要求:(略)9.出租方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与产线布局进行厂房改造,由此产生的面积调整与竞租标的产生差异的,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事项另行约定。(略).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略).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 (略) (略) (略) (略)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