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7头夏洛莱母牛。挂牌底价为(略)元/7头。均已设置耳标编号。标的饲养地点为:(略)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3、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转让方提供的文件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时间:(略)
5、本次标的转让后发票开具相关事宜,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自行与转让方沟通。
6、本公告标的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作参考,最终交割以标的物现场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方在勘验时对标的物进行仔细验证,做好拍照、摄像等记录工作。特别提醒:(略)
7、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出现自然淘汰情况,转让方按实际存活数量与受让方交接。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价款,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于公告披露的数量,中心根据转受双方资产交接完毕说明无息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挂牌底价x(1+增值率)×未交接数量。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略)%。中心按《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为基数收取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最终受让方须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9、标的交接之日起,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略)、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略)、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