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州阜康市四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由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阜康市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略)
2.2建设地址:(略)
2.3质量标准:(略)
2.4招标范围:(略)
3、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3.1评标办法:(略)
3.2开评标方式:(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略)
4.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中承担监理工作,但是,同一县(市、区)同类型小型工程除外。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官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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