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略)〕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略)〕(略)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2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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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9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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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略) | 0 | 0 |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拍卖时间:(略)
现场:(略)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宗探矿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自由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家,若竞买人少于3家,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宗探矿权拍卖。
八、风险提示
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到矿业权所在地实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其竞买及探矿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可能存在出让区范围内未取得明显勘查成果、因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时,与周边已设采矿权或村庄等需留设安全范围,可能造成该安全范围区域不能转采、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等相关政策原因,探矿权勘查必须终止或者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的情况。对此,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认真考虑,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勘查费用和一切风险。(三)探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以及勘查涉及的土地、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影响。对此,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前往探矿权所在地实地踏勘,对探矿权的勘查开发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的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四)本次拟出让探矿权已有地质工作程度为草根阶段。竞买申请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探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拍卖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竞买申请人不得以探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五)竞买人竞得探矿权后,若在出让矿业权范围开展勘查工作,涉及用地、用林、用水、用电等,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在施工过程发现历史文化遗存应立即上报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六)本次交易出让仅为探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出让探矿权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含果、竹、木、坟墓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利人按相关规定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存在以上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而影响勘查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探矿权竞买人、竞得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视为自动放弃探矿权,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不予以退还,已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自动终止,出让方有权对该宗探矿权另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取消违约方三年内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参加矿业权出让的竞买资格,并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将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竞得人拒签或因竞得人原因未按《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4.竞得人未按照《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须知》《成交确认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让方申请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5.竞得人未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要求,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和滞纳金的;6.竞得人未按照《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须知》《探矿权出让合同》要求,逾期不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的;7.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乐山市探矿权拍卖出让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二)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竞得人未能取得探矿权或延期取得探矿权,由竞得人、出让人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可向沐川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或现场咨询矿业权相关信息。(二)本次成交价仅为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且成交公示期满后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税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缴纳本次拍卖竞争确定的成交价金额。(三)竞得人自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应向矿业权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自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应编制勘查方案,申请办理勘查许可,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未取得勘查许可证,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作业。(四)竞得人自取得勘查许可及水保、环评等相关手续起,应尽快启动勘查工作,且应严格按照《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略)-(略))开展勘查。(五)竞得人经过地质勘查工作,如果查明有可采地热(理疗热矿水)资源可申请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并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略)〕(略)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略)〕(略)号)的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六)勘查(或采矿)工作涉及的用地、用林、用水、用电等,由竞得人自行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七)特别提示:(略)
本公告在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