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略)号(略)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2、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略)〕(略)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略)〕(略)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略)
2、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zhuyy@shzfcg.cn)领购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供应商须保证登记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Ø说明:(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3、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