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风景区废水氟化物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千山风景区废水氟化物治理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鞍山市千山风景区废水氟化物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备案证明(鞍千景经批复[(略)]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略)2.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略)
2.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略)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略)
5.3 开标地点:(略)
5.4 开标方式:(略)
6.投标相关事宜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略)-1号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略)号
邮编:
/
联系人:
苏先生
刘翠
电话:
(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
qsfjqzjb@(略).com
liaoninganxin(略)@(略).com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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