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儿科药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质量标准:(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3.3供应商具有近1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供应商具有近1年内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财务审计报告;
3.6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响应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7信誉要求:(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