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类型:(略)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法律顾问及代理服务(复议和诉讼服务) | (略)(每年(略))(此预算仅为法律顾问费,复议和诉讼另外计费) | 选择1家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复议和诉讼服务等。 | |
2 | 法律顾问及代理服务(非诉服务) | (略)(每年(略)) | 选择1家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承担非诉服务,复议诉讼除外。 | (略)年因服务期限为7个月((略)年6月—(略)月),服务费按月结算。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采购活动。
(七)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八)非联合体。
七、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标项1:(略)
1.主要承担复议和诉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办包括签发律师函在内的各类法律手续。
2.参与可能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信访等事项。
3.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讨论。
4.参与并提供有关听证活动所需的法律服务。
5.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和检察监督的代理服务;非诉执行的代理服务。
6.民商事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检察监督的代理服务;提供案卷整理服务。
标项2:(略)
1.主要承担非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信访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察、行政强制等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
2.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采购文件等审查修改谈判。
3.协助审查修改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件。
4.协助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5.提供案卷整理服务、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开展普法活动及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6.代办包括签发律师函在内的各类法律手续。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指派2名(含)以上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本单位律师,并指定1人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明确1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业律师经历,熟悉发展改革主要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和良好的执业业绩),明确1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其他律师,每月按需提供不超过4天的驻点现场法律服务。供应商设立对接邮箱,实时接收邮件,确保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法律服务需要,及时处理采购人的法律服务事务。
(三)服务期限
标项1:(略)
服务期限为(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标项2:(略)
服务期限为(略)年6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四)报价要求
标项1:(略)
1.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各项报价要求如下:
(1)律师顾问服务费报价单位按年计,填报每年服务费,最高限价:(略)
(2)行政复议:(略)
(3)行政诉讼(不涉及财产):(略)
(4)行政诉讼(涉及财产)、民事诉讼,按标的额费率计,最高(略)万元,不论金额、类型,采用统一费率。按标的额乘以费率(单位为%)结算服务费。二审、再审、执行及检察监督代理费减半。
标项2:(略)
1.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律师顾问服务费报价单位按年计,填报每年服务费,最高限价:(略)
八、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组建。
(二)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三)评审流程
评审顺序:(略)
1.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评审小组对所有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有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应明确告知供应商。
2.符合性审查
(1)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公告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2)符合响应无效情形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书面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报价错误修正
评审小组将对报价文件进行校核,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报价一览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判定其为无效标。
5.响应无效情形
响应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其判定为响应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供应商满足采购公告载明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未按采购公告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6)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响应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报价超过采购公告规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
(8)响应内容不满足采购公告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
(9)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略))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略))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采购公告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的。
((略))标项1第一成交候选人参与后续标项的采购活动,在后续标项符合性审查时,评审小组应当判定其响应无效。
(四)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略)分),评审小组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评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1.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1)商务技术分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 | 分值(分) | 类型 |
一、履约能力 | (略) | |
1 | 律所荣誉 | 【3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得3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得2分;被设区市级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得1分。 说明:(略) | 3 | 客观分 |
2 | 服务业绩 | 【3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律所承接过政府法律服务年度业绩的,有政府法律服务合同且服务期限三年及以上的得3分;有一年及以上的政府法律服务合同的,1个得1分;累计合同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说明:(略) | 3 | 客观分 |
3 | 规范经营 | 【2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律所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本单位有承诺确认无违法违规的得2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每案件扣1分,扣完1分为止。 说明:(略) | 2 | 客观分 |
4 | 项目负责人 | 【3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有政府法律服务合同且服务期限三年及以上的得3分;有一年及以上的政府法律服务合同的,1个得1分;累计合同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3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本人有承诺确认无违法违规的得3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每个案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说明:(略) | 6 | 客观分 |
5 | 主办律师 | 【3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主办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的得3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的得2分;被设区市级评为优秀律师的得1分。 【3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主办律师的政府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熟悉宏观经济政策、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能源管理等),有政府法律服务合同且服务期限三年及以上的得3分;有一年及以上的政府法律服务合同的,1个得1分;累计合同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 【2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主办律师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本人有承诺确认无违法违规的得2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每个案件扣1分,扣完2分为止。 说明:(略) | 8 | 客观分 |
6 | 其他律师 | 【2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其他律师的政府服务业绩,有政府法律服务合同且服务期限三年及以上的得2分;有一年及以上的政府法律服务合同的,1个得1分;累计合同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1分】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其他律师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本人有承诺确认无违法违规的得1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每个案件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说明:(略) | 3 | 客观分 |
二、技术服务水平 | (略) | |
7 | 法律服务方案 | 法律服务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 (略) | 主观分 |
8 | 质量保证 | 法律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和保障措施 | (略) | 主观分 |
9 | 难点措施 | 法律服务难点的具体措施 | 6 | 主观分 |
(略) | 计划安排 | 服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 6 | 主观分 |
三、总分 | (略) | |
(2)价格分
标项1:(略)
序号 | 内容名称 | 价格(件/%) | 分值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A | (略) |
2 | 行政复议 | B | 8 |
3 | 行政诉讼(不涉及财产) | C | (略) |
4 | 行政诉讼(涉及财产)、民事诉讼 | D | (略) |
价格分计算办法:(略)
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对应满分;供应商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供应商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略)
总分=A得分+B得分+C得分+D得分
此项由评审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标项2:(略)
价格分计算办法:(略)
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略)分;供应商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供应商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略)
此项由评审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
如标项有效供应商≥3家,按标项分别推荐产生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决定顺序。
如标项有效供应商为2家,按标项分别推荐产生2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第二名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决定顺序。
如采购有效供应商为1家,直接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九、供应商提供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组成
1.资格审查资料。
2.响应函。
3.报价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随身携带1份)(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响应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7.偏离表。
8.廉政承诺书。
9.相关业绩表。
(略).其他资信资料。
(略).服务内容承诺。
(略).服务方案。
(略).服务团队。
(略).其他资料(如有)。
(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签署盖章版正本扫描件)一份(光盘/U盘)一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提交。
(三)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需求公告期限5个自然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3个自然日。
(二)响应截止时间:(略)
响应材料寄送地址:(略)
地址:(略)
供应商参加人员信息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告知省发改委,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用于办理省府大院入门手续。
联系人:(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监管部门电话:(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