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模板
甲方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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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混凝土采购合同
甲方:(略)
乙方:(略)
日期:(略)
地址:(略)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甲方(法人)注册地订立。
甲方:(略)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略)
乙方:(略)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标的物用途:(略)
本合同标的物的单价为包含包装、装运费、税费、保险费用等的基础价格(到货价),其中运输费用仅包含离搅拌站到各个机位点运输距离内的费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投标综合单价 | 含税投标综合单价 | 不含税投标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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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含税投标总价): | | |
合计(含税投标总价) | | |
税率 | | |
税费 | | |
含税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注:
1.不含税投标总价=不含税综合单价×数量,乙方根据报价汇总表计算商品混凝土的分项价格,汇总后即为不含税投标总价。含税投标总报价=全部不含税投标总价+税金。
2.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参考数量,乙方以甲方实际需求计划为依据备货,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报价表有影响的因素。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或(略)%(乙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4.乙方供货地点具体位置:(略)
5.不含税综合单价中包含运输至机位点运费,超过_____公里以外的运费按照_____元/立方公里计取(具体机位点及相关场内道路情况见附件)。
6.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均为泵送混凝土的单价,若为非泵送混凝土价格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础上降低 元/m3。
7.早强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略) 元/m3;
8.抗渗混凝土 P6 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略)元/m3;
9.抗渗混凝土 P8 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略) 元/m3;
(略).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略)元/m3;
(略).抗裂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略)元/m3;
(略).微膨胀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略) 元/m3;
(略).汽车泵泵送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柴油泵泵送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泵送时的高度不另计费用,响应人应综合考虑。汽车泵(天泵)每次出泵保底(略)立方,泵送费一次不足(略)m3的按(略)m3结算。地泵每次保底(略)立方,地泵送费一次不足(略)m3的按(略)m3结算。
(略).砂浆以M7.5为基准按C(略)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价格计算,每增加一个标号增加 元/m3。
(略).高抗硫混凝土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略)元/m3;
(略).防冻混凝土-5,-(略),-(略),在原混凝土价的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略)/(略)/(略)元/m3;
价格包含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既有道路协调费和损坏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县道、村村通道路),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实验室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养护送检,并提供标养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1.2 结算价格:
结算单价 = 基础价格 + 其他费;其他费指特殊混凝土要求需要增加的费用,如抗渗P8.
结算总价按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乘以结算单价计算。
1.3 合同总价: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合同,合同数量为暂估量;采用图纸理论方量计量,浇筑前,项目部可提供相应浇筑部位结构图纸(如供方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后,项目部书面向供方发送浇筑通知单,通知单上载明浇筑方量(与图纸一致),浇筑完成后,按相应图纸量结算。本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略)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要求
2.1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2年,若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履行消缺义务的,甲方另行寻找第三方完成消缺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保证商品混凝土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略)-(略)。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2.3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及混凝土质量评定需经有国家认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需符合要求并提供配合比试验报告和混凝土质量评定合格书,在提供混凝土前报送给甲方。
2.4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制作和养护及制作所用工具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提供的砼试压块需确保合格,如因砼试块发生的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5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养护(略)天后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及现场混凝土实体检测的强度,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检测规范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和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同样可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判断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及误工、返工、回弹、加固等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方法、运输、交货地点及联络
3.1供应计划、交货时间和交货方式:
在供货合同签署后,甲方最迟应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1天的下午(略):(略)
乙方在供货前2小时需再次与甲方电话确认,混凝土浇注时,甲方应派联络人员在拌合站联络监督过磅确认数量,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满足生产连续性。确定混凝土拌制出机时间和运输车辆的间隔时间。
因工地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混凝土的用量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确保供应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若甲方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提前下订单),需要乙方紧急供应时,乙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尽可能最大限度满足供应,因此而造成的供应不及时,甲方不应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泵车数量、运输罐车、原材料备货需需满足甲方要求。
3.2交货方法: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收方、签单、卸货。《混凝土送货单》须做到一车一单(甲方不少于叁份),随混凝土送料车辆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混凝土交货依据(每次浇筑第一车还须带本次浇筑混凝土的配比单),乙方填写的送货单,其内容应准确地反映出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方量、质量)、坍落度、使用部位和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等。
3.3运输方式:
乙方使用混凝土罐车运输,乙方每批次混凝土的供应,要确保有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辆(临时调用其他厂家运输车辆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明确车辆号、使用期限,车辆在进场时出示甲方批准证明)。必须确保甲方施工正常、供应连续不间断,乙方应根据交货地点的道路交通情况,制定相应的供应、运输应急预案,当发生道路拥堵、交通管制、车辆故障等情况时,启动应急供货预案,妥善解决供需矛盾。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停工待料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与环卫、城管、交管等部门办理商品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所需各种手续(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确保商品混凝土每天(略)小时保证供应,并按时运抵施工现场。由于交通阻塞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混凝土报废不能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联络,为方便工作衔接,甲方、乙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业务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3.4.1甲方业务代表负责每批次供货时与乙方业务代表进行业务联系和对到场商品混凝土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乙方业务代表进行上月到场商品混凝土型号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3.4.2乙方业务代表负责物资供货、运输、质量检验、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乙方业务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保障全天候混凝土供应顺畅。
3.4.3各方授权业务人员
甲方授权指定:(略)
指定:(略)
甲方指定:(略)
乙方授权指定:(略)
各方授权业务人员的调换,应在调换前3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其他方,否则引起供货停滞,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验收
4.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当场拒绝接受该批标的物,乙方应立即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标的物。
4.2甲乙双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付款,同时可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乙方承担检测鉴定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标的物尚未使用的,乙方须负责更换,同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已经使用的,乙方除负责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外,还应承担使用不合格标的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
4.3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4.4数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量结算,单位为立方米。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商混拌制。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地点、部位、出料时间的《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甲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乙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4.5混凝土到达工地指定工作面后,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甲方可以抽取乙方的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经甲方抽查过磅混凝土方量按照施工混凝土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4.6混凝土验收时,容重允许偏差为±2%,如超出此偏差,本批次所供数量则按最少值计量。如连续抽查均为负偏差,则视为乙方有意行为,本批次所供数量均按最少值计量。抽查时,乙方罐车司机须无条件配合。
4.7乙方需对所供混凝土到场质量负责,如因混凝土到场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5.1混凝土的结算:(略)
5.2甲方支付货款按:(略)
5.3 货款的支付:(略)
(1)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
(2)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及对应收据;
以上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略)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结算款的(略)%,竣工验收合格后(略) 日内支付到(略)%,竣工结算完成后(略) 日内支付到竣工结算价的(略)%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等设施。
6.1.2甲方应提前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报给乙方(参见第3.1条),便于乙方提前安排备料。
6.1.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6.2.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6.2.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6.2.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6.2.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2.6乙方应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6.2.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6.2.8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产生的所有损失。
6.2.9承担未及时提供混凝土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工期延误、经济损失、质量、安全等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未按期收货的,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7.1.2结算办理完成后,甲方未按付款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或2小时及以上,单次扣款(略)元)或工期延误(造成工期延误以甲方实际损失在货款中扣除),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4乙方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应在(略)小时内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在其它供方处购买,购买价格如超过合同价格,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无论实际购买价格是否超过合同价格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 (略) 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供货款中扣除。
7.2.5乙方提供虚假发票进行结算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对乙方提供虚假发票金额的货款不予结算,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上述金额不足以承担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补偿。
7.2.6乙方交货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7.2.7乙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甲方同意接收的,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7.2.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累计计算,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影响违约金的计算。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8.1.1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
8.1.2标的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8.1.3乙方逾期交货超过(略)日的;
8.1.4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
8.1.5乙方在参加我公司招标过程中恶意串标、恶意以低价中标后拒不执行严重影响我公司招标秩序的。
8.1.6乙方向甲方招标、采购、验收人员行贿的。
8.2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8.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处理
(略).1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略).1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重要组织部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略)
(略).2出乙方的货物不得对施工所在项目造成二次环境影污染,对所供材料有义务进行回收处理(对环境污染的包装物、成品材料剩余的废弃物等材料)。
(略).3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
(略).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本合同。
(略).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略).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 字 页
甲方:(略) | 乙方: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略)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 |
传真:(略) | 传真:(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开户银行:(略) | 开户银行:(略) |
账号:(略) | 账 号: |
纳税人登记号:(略) | 纳税人登记号: |
签订日期:(略) | 签订日期:(略) |
附件一 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
甲方:(略)
乙方:(略)
为加强对运输、安装调试及质保维护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合同协议:
一、总则
1.安全目标是:(略)
2.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略)
3.乙方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证件和手续,具体包括如下六证(原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设资质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证。
4.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
5.乙方应指定一名领导为安全负责人,并对现场工作人员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甲方负责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6.现场安装、调试、维护队伍中,(略)岁以上人员不得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略)%,(略)岁以下(略)岁以上的人员不得使用。
7.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中的安全情况。
8.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建筑物倒塌、人员易摔伤、触电、机械伤害等及可能引起意外伤害事故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甲、乙双方均设置监护人。
4.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甲方负责向乙方介绍有关规章制度。
6.乙方单位工作人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有权按本公司承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7.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现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三、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在工作过程时,必须执行有关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关于现场文明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安全标志。
2.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交底(以签字为准)。
3.在进行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应制定单独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必要时可与甲方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现场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
5.开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述规程中的有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甲方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6.开工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乙方的负责人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1小时内)报告甲方单位安全监督人员。
(略).乙方必须全方位地、全过程地负责其维护期间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维护秩序良好,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如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管理不善,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力,机械缺陷等原因造成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外,还应接受甲方以下考核。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死一人扣(略)~(略)万。并对其项目责任人及管理人员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进行考核。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重伤一人次扣7~(略)万。
(3)发生设备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台次扣6~(略)万。
(4)发生火灾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次扣7~9万。
(5)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次扣4~7万。
(6)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2~(略)万。
(略).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工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不良后果但未构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监理开罚款单,经甲方确认,乙方单位执行。罚金自决定之日起三天内交甲方财务部,逾期不交,将加罚(略)%的滞纳金。为了加强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罚款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甲方:(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年 月 日 (略)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项目名称:(略)
甲 方:(略)
乙 方:(略)
为规范相关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作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及之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略)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略)%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年 月 日 (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