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1、采购内容:(略)
2、资金来源:(略)
3、服务地点:(略)
4、服务期限:(略)
5、质量标准:(略)
6、标包划分:(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6.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八、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略)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九、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略)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