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月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一系列强有力的支持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涵盖购房补贴、公积金优化、金融支持、盘活库存等多个层面,执行有效期至(略)年(略)月(略)日。
精准发放购房补贴,真金白银减轻安居负担。本次政策最直接惠及购房者的举措是安排总计(略)万元用于向特定群体发放购房补贴,旨在降低居民购房的即时成本。根据《通知》,补贴主要面向四类情况:(略)
公积金政策大幅优化,支持力度明显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此次调整中得到全面优化,贷款门槛和成本明显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再区分首套与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略)%;贷款额度提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提至(略)万元,二套房提至(略)万元;认定标准更为宽松,在南宁市拟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即可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此外,政策明确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
拓宽政策支持路径,满足多元住房需求。政策还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和完善安置方式,拓宽居民实现安居的路径。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商业银行面向(略)岁以下在邕就业创业青年及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量身定制“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宽期限”的特色化住房金融产品,降低青年群体购房压力。在安置方式上,进一步完善了“房票”补偿政策。选择使用房票安置的居民,可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存量住宅,获得的房票经规定程序后还可有限转让,此举有助于激活市场存量,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多措并举稳定市场,支持行业转型发展。政策不仅着力于刺激需求,也关注供给侧的结构调整与存量盘活,推动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满足规划等条件下,按规定分割转让原本自持的商办类房屋,以加快库存去化。同时,鼓励企业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将其转化为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等,并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
此外,政策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智能的“好房子”,并支持其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产转为长租式和短租式公寓、城市民宿等,实现多元化发展。南宁市将常态化组织各类房产促销活动,优化土地供应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南宁此次出台的政策“组合拳”,通过需求端“降成本、降门槛”与供给端“促流通、促转型”同步发力,政策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有望切实减轻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负担,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据悉,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可参照执行本政策精神。
摘自 《南宁日报》 (略).(略).(略) 记者 宾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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