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略)年度自行监测明细开展监测任务。按照最新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为甲方开展环境监测,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分析和数据处理严格按照相应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并按要求保留原始记录等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需有CMA或CN章,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较好的服务硬件(人员、车辆、监测仪器)能力,需安排专人负责甲方日常监测工作及沟通联系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甲方(略)年度自行监测明细开展监测任务; 3、当月或当季度的监测项目,投标人需在当月月初或当季度的首月及时到厂进行监测工作(特殊情况除外,如:(略) 4、甲方现场监测数据存在异常时需及时与我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并及时补测; 5、甲方如需新增加临时委托检测频次,投标人需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到厂开展工作,临时委托费用按照本次招标价格执行; 6、废气比对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比对分析频次为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