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
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略)-(略)-(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拟派
的项目负责人均可)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A.以上业绩须以项目
负责人身份完成的业绩;B.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的项
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四者缺一不可;C.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
造价金额、项目负责人身份认定顺序为:(略)
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表;D.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同
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
终结算凭证等)。仍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以合同中项目负责人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同
时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业绩;
?3.8
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
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
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
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4个;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