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新北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现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新北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批文号:(略)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质量标准:(略)
2.4工期要求:(略)
2.5投资总额:(略)
2.6标段估算价:(略)
2.7本次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料必须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3.5其他报名条件:(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略) | 邮编:(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略)年(略)月(略)日
友情提醒:
1.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略)
2.投标人应当登录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参与开标活动,网址:(略)
3.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网址:(略)
4.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请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