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包)编号:(略)
招标答疑澄清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等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和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是否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材料(如封面、投标承诺书等)“投标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处落款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章即可,无需成员方加盖电子章?请明确。
答:(略)
2、答疑中提到“国家级奖项代表了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获得此类奖项体现了企业在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工程质量控制上的顶尖水平,示范文本中关于奖项评审分值设置示例已充分体现国家级奖项的地位。现依据不同级别奖项分别进行赋分,除需满足示范文本示例的要求外,更应体现获奖项目对应工程质量水平上的差异,契合综合评估法的择优原则。多个省市级奖项结合国家级奖项同样能获得满分。如投标人自身条件不能满足评审要求,可与满足评审要求的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上述评审标准是在参照示范文本“企业获得奖项”评分标准设置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需求及特征进行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对此意见如下:(略)
答:(略)
3、对于纳税A年先拿的问题,招标人回复“纳税信用评价是国家税务机关为规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开展的评价活动。“纳税信用A级”是国家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遵从度、财务管理规范性、社会信用水平的最高等级认可,要求企业守住 “零严重失信” 底线,把控 “日常评分指标” 细节,建立“全流程合规台账”,本质是将税务合规融入日常经营管理,避免非主观失误扣分。企业荣获“纳税信用A级”评价,充分彰显其依法依规经营的强烈意识以及财税管理的合规水平,与企业在本项目的履行能力存在着直接且紧密的关联。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获得(略)次以上(含)纳税信用A级的企业比比皆是,全国建筑市场内具备相应实力、能够满足该梯度评分要求的优秀企业数量充足,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如投标人自身条件不能满足评审要求,可与满足评审要求的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对此意见如下:(略)
答:(略)
4、招标文件:(略)
答:(略)
5、合同条款:(略)
答:(略)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不变。
2、若本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发布的答疑澄清通知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略)年(略)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