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理财(略)年碳中和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中邮理财(略)年碳中和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略)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略)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与中邮理财或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磋商对象须至少提供提一个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时间为准)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略)
2.5磋商对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采购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采购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人相关信息”)。磋商对象应保证对采购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采购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采购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采购人相关信息。若因磋商对象造成采购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磋商对象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6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
4.2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4.2.1 请响应人在磋商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
4.2.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略)元)整,售后不退。
4.3文件获取:(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邮箱:(略)
投诉联系人:(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