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略)〕3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略)〕4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略)](略)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
1、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1份(须包含:(略)
2、供应商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开标结束,保持在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