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珠海市东江(珠海永兴盛)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略),(略),(略)元。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有效的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需保证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且项目验收需提交本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清单或本项目资产证明材料,采购合同、发票、会计凭证(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3.财务要求:(略)
4.资质及人员要求:(略)
5.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略)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保留复核权利,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8.其他要求:(略)
9.投标人不在《东江不合格供应商库及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询:(略)
(略).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2.0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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