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定武高速盐池至中宁段红寺堡服务区、饮马湖服务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G(略)定武高速盐池至中宁段红寺堡服务区、饮马湖服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略)】(略)号、(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略)定武高速盐池至中宁段红寺堡服务区、饮马湖服务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宁交函【(略)】(略)号、(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宁夏同元交建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工程地点:(略)
2.3 工程概况:
红寺堡服务区项目位于定武高速红寺堡区境内K(略)+(略)处,是非对称形式的服务区。红寺堡服务区北区为全功能服务区,建设内容包括场区和匝道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房建工程、交旅融合工程、分布式光伏工程、收费站等相关配套设施。
饮马湖服务区项目位于定武高速中宁县境内 K(略)+(略)处,是非对称形式的服务区。饮马湖服务区南区为全功能服务区,建设内容包括场区和匝道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房建工程、交旅融合工程、分布式光伏工程、收费站及加油加气充电站等相关配套设施;饮马湖服务区北区设置为停车区,建设内容包括场区和匝道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收费站等相关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略)
2.5 计划工期:(略)
施工监理服务周期:(略)
试验检测服务期:(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评标办法:(略)
2.8 资格审查办法:(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业绩最低要求:(略)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监理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略)-(略)-(略) (略):(略)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关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并在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转载)。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略)
附件政策解读开始政策解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