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2.1.2 | 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略) | 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略) |
2.2.2地形测绘 | 地形测绘(如需,暂估约8栋房源)包括:(略) | 地形测绘(如需,暂估约8栋房源,地形测绘面积约(略)平方米)包括:(略) |
3.4.1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应以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即一家承担全部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一家承担全部岩土工程物探任务、一家承担全部工程测量任务),应以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
招标文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1.3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每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综合单价限价详见第六章《工程勘察费报价表》),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2.2.4(1)企业业绩 |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万元或以上的工程勘察类业绩(或勘察设计类业绩中勘察部分≥(略)万元),每项得1分,最多得8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略) |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万元或以上的工程勘察类业绩(或勘察设计类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勘察部分≥(略)万元),每项得1分,最多得8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略) |
2.2.4(1)企业荣誉 |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承担的工程勘察项目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勘察奖项,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勘察奖项,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 注:(略) 2.获奖奖项是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如颁发单位为行业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网址:(略) 3.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计算1次,不重复计算。 |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承担的工程勘察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勘察奖项,每项得5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勘察奖项,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多得(略)分。 注:(略) 2.获奖奖项是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如颁发单位为行业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网址:(略) 3.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计算1次,不重复计算。 |
2.2.4(1)主要勘察技术人员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该评审项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也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分别提供合并计算)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置齐全,其中: 1、每配备一个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得1分;每配备一个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3.5分(同一人按最高职称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分值); 2、每配备一个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人员得1.5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3、获得市级“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得1分;获得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得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略)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该评审项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也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分别提供合并计算)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置齐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发包人要求5.4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其中: 1、每配备一个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得1分;每配备一个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3.5分(同一人按最高职称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分值); 2、每配备一个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人员得1.5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注:(略) |
2.2.4(2)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 | 项目重点、难点如下: 1.项目用地内尚有树木待迁移,需在勘察时做好保护工作。 2.项目用地范围内尚有待拆迁的建(构)筑物及有居民居住,现时具备勘察条件区域毗邻建筑物,现场环境复杂,须做好噪音控制、邻里及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安抚和出入现场安全防护等工作。 3.项目如分区域先后开工,需制定合理的勘察计划,及时解决勘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具体以甲方现场指令为准。 [优]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切,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5,4)分; [良]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切,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4,3)分; [中]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一般,基本可行,得[3,0)分;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项目重点、难点如下: 1.项目用地内尚有树木待迁移,需在勘察时做好保护工作。 2.项目用地范围内尚有待拆迁的建(构)筑物及有居民居住,现时具备勘察条件区域毗邻建筑物,现场环境复杂,须做好噪音控制、邻里及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安抚和出入现场安全防护等工作。 3.项目如分区域先后开工,需制定合理的勘察计划,及时解决勘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具体以甲方现场指令为准。 [优]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切,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略),8)分; [良]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切,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8,6)分; [中]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一般,基本可行,得[6,0)分;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2.2.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 [优]整个勘察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要求,内容全面;勘察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资料及文卷质量高。得[5,4)分;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勘察技术响应 | [优]勘察内容符合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详见合同协议书“3.3勘察技术要求”);勘察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资料及文卷质量高。得[5,4)分;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2.2.4(2)勘察方案 | [优]勘察方案优于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现场管理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及勘察要求”),切实可行,建议合理可行,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略),8)分;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优]勘察方案切实可行,建议合理可行,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略),8)分;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2.2.4(2)勘察质量保证措施 | [优]勘察质量保证措施覆盖勘察全流程;紧密结合发包人要求,既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详见合同条款“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及勘察要求”),又充分考虑项目特殊性,避免过度冗余或措施不足,能完全保障勘察成果质量。得[8,6)分;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优]勘察质量保证措施覆盖勘察全部环节(详见合同协议书“3.3勘察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行业通用标准,充分考虑项目特殊性,避免过度冗余或措施不足,能完全保障勘察成果质量。得[8,6)分;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2.2.4(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 | [优]勘察设备数量优于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及勘察要求”),设备运行稳定,建立完善的设备台账、维护保养计划及使用记录。得[5,4)分; [良]勘察设备数量满足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及勘察要求”),设备运行基本稳定,建立基本完善设备台账、维护保养计划及使用记录。得[4,3)分; [中]勘察设备数量不满足本项目勘察技术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及勘察要求”),设备运行不稳定,设备台账混乱,维护保养记录缺失。得[3,0)分;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