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略)-(略)-(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略)年1月1日指的是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
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
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厂房除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
同时包括以下3项目:(略)
管部门备案)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对应工程款发票(发票金额不少
于合同金额的(略)%)原件扫描件;(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
及造价,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装修部分规模、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
材料。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
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
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5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略)年(略)月(略)日发布的对应资质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
(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厂房除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3项
目:(略)
许可证(可三选一);(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对应工程款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
(略)%)原件扫描件;(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