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我市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荔枝、香蕉产业)(以下简称“省级产业园”)建设主体规模,全面推进荔枝、香蕉等热带鲜果产业的全产业链建设,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申报创建(略)年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工作的函》(琼农函〔(略)〕(略)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略)年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函》(琼农函〔(略)〕(略)号)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期评估后对我市省级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整改要求,我局再次公开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及政府投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一批实力强、信誉好、有经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围绕产业园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参与省级产业园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农业经营主体遴选范围与条件
本次遴选主要面向省级产业园所在镇域内(南丰镇、兰洋镇)从事荔枝、香蕉等热带鲜果种植、加工、销售及相关产业链环节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质:(略)
(二)资金配套:(略)
(三)项目规划:(略)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略)
(二)组织申报:(略)
(三)材料初审:(略)
(四)专家评审:(略)
(五)结果公示:(略)
(六)确定主体:(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
(一)企业简介及围绕省级产业园的项目谋划情况及投资说明;
(二)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一)申报截止时间:(略)
(二)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略)
(三)联系人及电话:(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公告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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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略)年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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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略)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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