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略)年甘肃省经济研究院办公区域局域网升级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略)年甘肃省经济研究院办公区域局域网升级项目(第二次),采购类型为货物及服务采购。
主要内容包括括网关、交换机等网络设备购买及大厦办公区域布线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略)
交付期:(略)
质保期:(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家成交人。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硬件采购最高响应限价为【5.(略)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4.(略)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响应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之一:
a.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b.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略)〕(略)号)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c.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略)〕(略)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略)
2.1.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a.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b.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d.提供低压特种作业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操作项目:(略)
注:(略)
证明材料:(略)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本项目核心设备(网关、交换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提供授权函)
2.1.9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网关、交换机),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略)
2.1.(略)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监督人由电子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开启界面显示的第一位响应供应商担任,监督人需在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的“监督人”处进行电子签章。若第一位响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由电子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开启界面显示的第二位响应供应商担任,以此类推。
5.5 各响应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略)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对本次响应文件开启结果进行签章确定(如有异议,请在系统“异议”处提出)。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略)分钟仍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签章确定的,则视同响应供应商无异议。
6.【样品的递交】
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 采购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略) |
| 账 号:(略)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