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8,(略).(略)元/亩·年 |
价格说明 | 每亩年租金单价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竞租保证金(略),(略).(略)元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出租方应于每笔租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合法等额发票。第二年起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略)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先付后用)。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租赁期限 | 5年(含免租期3个月)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标的状况确认书;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承诺文件;4.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标的状况确认书;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承诺文件;4.身份证明文件;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均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部分有村民占用种植有农作物或绿化苗木,地块周边通混泥土道路。就该地块还存在村民的清苗补偿费用未解决问题,需要承租方自行解决以上问题,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3.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出租方应于每笔租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合法等额发票。第二年起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略)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先付后用)。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4.竞租保证金(略),(略).(略)元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退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地块出租用途按公告限定,承租方需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6.地块按现状出租,地块内不得填土,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遇不可抗拒力或因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等政策因素需使用或者出租方需要建设、使用或出让该场地的,承租方需无偿清场退还场地,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同时出租方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返还乙方已支付而未能使用租赁土地对应的部分租金。其余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相互追究责任。7.承租方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有完善的经营许可手续。8.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在租赁期间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人身和财产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等问题,出租方可以适当协助办理,但不予以包办。(略).遇不可抗力或因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等政策因素需使用或回收地块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为限。(略).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略),(略).(略)元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标的状况确认书4.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