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双井子镇垃圾清扫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双井子镇政府为彻底治理村屯环境卫生,加强环境治理力度,改善居住环境,清理村屯内垃圾乱堆、乱放情况,切实解决镇驻地主街两侧及镇内(略)个行政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决定对镇内新三线、环乡路、镇主街道路两侧及镇内(略)个行政村垃圾池垃圾进行清扫、清运。
垃圾清扫、清运管理内容:
1、镇主街:(略)
2、新三线(从范家西十字路口至加油站6.5公里)、镇柏线(从加油站至李家小桥7公里),负责沿线除各村任务区外道路两侧垃圾清运,每周清理一次,每月4天。
3、镇内(略)个村(略)个垃圾池内垃圾全天、清运。4、清理标准:(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在开标现场告知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及二次报价时限为(略)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及二次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开标现场须携带:(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