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区医学中心学生公寓综合体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致:(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码:(略)
现澄清如下:
1、以下楼体部分-人防电单位工程,招标清单有配电箱清单,但图纸内无相关配电箱图纸,请提供相关图纸?
<img)
回复:(略)
2、以下楼体部分-电气单位工程,招标清单有配电箱清单,但图纸内无相关配电箱图纸,请提供相关图纸?
</p)
回复:(略)
3、图纸中有1AEP1箱,但清单中缺少,请问1AEP1箱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p)
回复:(略)
</p)
</p)
4、“学生公寓综合体-楼体部分-通风工程-通风、送风工程”中第7、8项XF-(略)、XF-(略)新风换气机清单项目特征中,风量为(略)m3/H,与N(施)-(略)图纸设备表、机械排烟原理图中不符;
<img)
问题:(略)
回复:(略)
清单编号(略)XF-(略) 新风换气机项目特征:(略)
5、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关要求表述,是否只控附件2《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下方截图红线框选金额,其余单位工程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是否可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的对应金额?
</p)
回复:(略)
6、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澄清公告附件“(略)-1J(施)-(略)~(略)((略))”图纸说明。
7、根据《关于解除黑龙江中榕建设有限公司和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招投标资格限制的通知》(哈住建发〔(略)〕(略)号),黑龙江中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不被否决。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